中央及兄弟省市
西宁市委会、省直属各基层组织、各专委会:
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省委会制定《农工党青海省委“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农工党青海省委“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年)》
农工党青海省委“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年)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结合农工党青海省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促进平安青海和法治青海建设,为全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把青海建设得更加和谐美丽、不断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青海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决策。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法治宣传教育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努力方向、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组织学习宣传《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和相关决策,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省、建设平安青海和法治青海中的长期基础性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集中组织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青海省地方性法规。
(四)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青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体系,通过运用法治文化传播力量、普及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习惯。
(五)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全面依法治省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三、普法对象和具体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全省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会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监督、检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工作指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指导监督,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西宁市委会、省直属基层组织和专委会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发挥省委会法律专委会和法律支部党员作用,利用专业优势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和服务活动。畅通法律志愿者服务渠道,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
(四)加强经费保障。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机关预算,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普法经费的合理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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